研究会在浙江省第十届海洋经济发展法治论坛上 再获佳绩

发布者:管理员发布时间:2021-10-31动态浏览次数:10

研究会在浙江省第十届海洋经济发展法治论坛上

再获佳绩

20211029日上午,浙江省第九届海洋经济发展法治论坛在嘉兴召开。本次论坛由浙江省法学会、省法学会海洋经济法治研究会,宁波市法学会、温州市法学会、嘉兴市法学会、舟山市法学会、台州市法学会共同主办,嘉兴市法学会承办,省法学会海商法学研究会、杭州市法学会、湖州市法学会、绍兴市法学会协办。各设区市法学会、嘉兴县(市、区)法学会专职副会长、秘书长以及获奖论文作者代表70余人参加论坛。

本届论坛以“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与生态护海法治保障研究”为主题,向全省发布了征文通知,共收到有效征文170余篇。经省法学会组织评审,评选出论文一等奖2篇,二等奖7篇,三等奖13篇,优秀奖20篇。宁波市法学会、舟山市法学会、嘉兴市法学会、省法学会海商法学研究会在本次征文活动中工作认真,组织得力,成绩突出,被评为优秀组织单位。

本次征文中,本研究会积极组织各位理事撰文参加,共向省法学会提交论文18篇,获得二等奖4项,三等奖3项,优秀奖6篇。本研究会提交及理事获奖论文共12篇,占全部获奖论文的30%

常务理事卢昌彩的《浙江海洋生态环境治理问题研究》,副会长邬先江、理事罗孝炳合作的《检察机关就海洋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损害提起公益诉讼的若干问题试析》,副会长余妙宏《检察公益诉讼在海洋环境保护中的路径与程序研究》,常务理事俞香兰《浅析中韩渔业协定下两国渔业纠纷解决机制》4篇论文获得二等奖。宁波海事法院课题组《海事诉讼“三合一”改革论纲——以国际海事司法浙江基地实践为视角》,沈秋豪、余妙宏《海洋生物安全风险防控的理论意蕴与规范路径——以协同配合理念为视角》,李涛《涉自贸区建设纠纷集中管辖制度之探索——以建立“一件事”机制为出发点》3篇论文获得三等奖。吴胜顺、何其珍《试论海上交通事故调查及其责任认定的证据效力》,宁波海事法院课题组《新型国际海上货运代理相关法律问题研究》,夏淇波、马钦媛《关于优化海洋经济法治营商环境背景下船舶处置工作上的思考与建议》,孔昱、李涛《关于疫情期间依法高效保护船员合法权益的思考》,宁波海事法院课题组《“一带一路”陆海贸易运输中国际商事审判的实践和作用——以浙江省诉讼案件为模板》,宁波海事法院与浙江万里学院联合课题组《海洋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公益诉讼问题研究——以完善检察机关海洋公益诉讼为视角》共6篇论文获得优秀奖。

余妙宏做了题为《检察公益诉讼在海洋环境保护中的路径与程序研究》的主旨演讲。在演讲中,他指出检察机关在海洋环境保护中有其独特的作用,可以实现海洋环境保护的刑事打击、行政督促与民事索赔“三位一体”的保护。刑事为主阵地,抑制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行政为主渠道,切实发挥法律监督的作用;民事为补充,以督促与支持法定行政机关行使保护海洋为立足点。